被指对加国认识不足上诉维持原判 台湾移民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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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法》指明,申请入籍的人一定要准确答对其中一条问题,就是在加国联邦大选中投票要具备哪些资格。一个台湾来的移民,在入籍法官的口试中只答对了其中两个条件,结果被指对加国认识不足,未能过关,功亏一篑。他不服,上诉至联邦法庭,经数年排期,法庭月前裁决维持原判。 法庭文件显示,台湾移民王守孔(Shou Kong Vincent Wang,译音) 入籍法官后来在 联邦法院去年11月进行聆讯,到今年3月底作出裁决,裁决书上说,《移民法》中有关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加国知识,知道公民的权与责一栏,要求申请人知道自己有权在三级选举中投票和参选,其次是知道投票的程序,最后是有关加国的社会、文化历史,政治历史和风土地理。 其中公民权责和投票以及参选程序,属必答题。准公民一定要答对。王守孔未能做到全对,入籍法官是依本子办事,拒绝让其入籍。上诉庭认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不关乎是否有「足够认识」还是「完全认识」。 上诉庭法庭法官认为,既然法例写明,即使在其它范畴有知识,如未能答对必答题,仍算不及格。而答案只有对和不对之分,没有中间地带。故此,王答少了一部分也算答错。 法官又认为,入籍试关乎一个人的国民身分,所以要慎重严格。入籍用的自修手册已清楚说明要答对多条必答题,不用解释裁决理由。反过来说,只要答对必答题,其它问题答错了,那无论是批准或是不批准入籍,法官反而要详加解释。 现在联邦上诉庭维持原判,即入籍法官有理由拒绝王守孔入籍申请,令这个准公民﹐要重新考入籍试。 (编辑:星岛日报 编辑:Kachin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