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德里大区食品店卖酒不需许可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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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德里大区食品店卖酒不需许可证的规定
法令公布方可卖酒,违法卖酒仍会罚款
欧华报12月22日消息:据中国律师事务所季奕鸿律师报道,马德里自治大区关于卖酒执照相关法律变化:根据现有的2002年第五号法令,强制规定马德里食品店需申请专门的卖酒执照,如无执照卖酒可被处罚3万欧元。因而,许多食品店主被罚款。
另外马德里市中心区严格控制酒证,没有批一份此类执照给中国店主,造成大家的困扰和不满。
据最新消息,马德里自治大区将在2011年12月27日大区议会上通过由人民党提出的“卖酒无需申请卖酒执照,可直接卖酒”的法令,继而在年底的政府公报上公布,明年可生效。此法令,对华人食品行业而言,为莫大欢欣鼓舞的好消息。也就是说,从明年起,所有没酒证的食品店均可卖酒。
季律师特别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晚上10点以后卖酒,以及卖酒给未成年人的处罚规定仍旧不变(处罚依旧为3万欧元和6万欧元)。
诚信法税顾问公司也在此提醒食品店主,要等提案通过,形成法律,在国家公报上公布才生效,目前没有酒照还是不能卖酒。
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期待新一届政府的改革为在西的华人带来更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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