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住房体制

文章来源:互联网编辑:Kachina时间:2010-01-07 17:05浏览次数:

    新加坡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但在住房建设与分配上,新加坡并不是完全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而是采取了政府分配与市场出售相结合的形式,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由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有偿提供,高收入者住房由市场提供的体制。新加坡的住房体制可谓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典范。

  新加坡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的住宅,统一由半官方的机构——建屋发展局负责投资和组建;高收入者的住房则由私人投资商投资建设。政府根据居民收入线水平对居民进行住房分配,低收入者可享受廉租屋(Low-rent house)待遇,中等收入者可享受廉价屋(Low-price house)待遇,中高档收入者则可享受入息公寓(即由政府按市场价格提供的高级公寓)待遇。除个别特殊对象在分配上优先照顾外,符合政府配房条件的住户一律排队轮候政府分配住房。

  新加坡1959年实行自治,其时,失业和住房问题是最大的两个社会矛盾。当时,市区只有9%的居民能够住上标准的公众住宅,而84%的家庭则只能住在店铺和棚户中。为此,政府于1960年2月成立了建屋发展局,组织了对香港廉价公寓的考察,制定了“五年建屋计划”,以廉租屋形式向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政府组屋;1968年,政府又提出了“居者有其屋”计划,从出租廉租屋为主向出售廉价屋过渡。

  40多年来,新加坡共兴建了90多万套住宅。目前,新加坡320多万人口中,约有86%住在组屋中,其中约有90%的人拥有自己的住房产权。私人住宅目前约有18万多个单位,类型有独立式别墅、半独立式别墅、排屋和公寓等。两相对比,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建造的公屋在住宅市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组屋分布在不同的市镇,目前新加坡共有23个市镇。一个典型的市镇由5—7个邻区组成,每个邻区则由至少6个邻里组成,而每个邻里由4—8座组屋组成。一座典型的组屋可以容纳120户左右的家庭。组屋由建屋局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和建造。施工采用招投标制,由专门的承建商建造;物业管理则由各镇的市镇理事会负责。组屋实行配售制度,每位合格的组屋申购人(家庭)可以向建屋局两次申购建屋,但可以无限制多次从二级市场购买。直接向政府申购的组屋约为市场价的50%—70%,购买者须住满一定时间后(目前是两年半)才可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新组屋的地契为99年。

  新加坡将其公共住房的成就主要归功于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二是全面的新镇发展,三是鼓励居者有其屋,四是良好的物业管理。

  新加坡以常年赤字补助金和贷款的方式对公共住房进行金融上的支持。常年赤字补助金用于补偿建屋局的经营财政赤字。贷款则主要有两项,一项是住房建设贷款,供建屋局在发展和操作方面的开支,并通过出售组屋来偿还贷款。另一项是住房抵押贷款,建屋局从政府获取该项贷款后,再将其作为购房贷款贷借给组屋买主。组屋买主通过每月提取公积金来分期偿还,建屋局汇集组屋买主的分期付款后,再将其偿还给政府。建屋局购房贷款比公积金存款利息高0.1%,但比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利率低。建屋发展局实际上同时扮演着发展商和按揭银行的双重角色。

  新加坡的住房在套型上经历了由1室、2室户,向3室、4室甚至5室户的过渡;在建筑上经历了由多层向高层的过渡。目前,政府提供住房的套数和总面积正在逐步减少,但别墅型的满足中、高等收入居民需要的入息公寓比重在不断增加,住房居住质量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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