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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出入境携带物品规定

文章来源:互联网编辑:Kachina时间:2010-02-01 17:26浏览次数:

    货币

    海关对您带到新加坡的货币金额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过,海关或移民局会向您提问所带金额的用途。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您最好向移民局官员和海关官员解释这些金额的用途。

    缴税物品

    海关入境时,要缴税的物品有:

  *酒类(包括葡萄酒、啤酒、麦酒与黑啤酒
  *菸草(包括香烟与雪茄)
  *皮包与钱包
  *人造珠宝
  *巧克力与糖果
  *面包、饼乾与蛋糕

    不过,如果您携带的以上物品只是用于个人消费,则不用另行缴费(税费)。

    如果您在同一海关入口携带的缴税物品超出了规定的范围,则超出的物品会被扣在海关保管,直到您离开时才交还给您。除此,你还得付保管费。

  免税物品

  *电器制品
  *化妆品
  *相机与钟表
  *珠宝、宝石与贵金属
  *鞋
  *艺术创作品与玩具
 
  免税之许可范围

  观光客携带下列物品入境不须付税。

  *个人用品
  *食品如巧克力、饼乾、蛋糕等,但价值不得超过新币50元

  年满18岁而且不是从马来西亚入境,下列物品免税。

  *烈酒一公升
  *酒一公升
  *啤酒、麦酒或黑啤酒一公升

  上述的免课税品只限於个人消费,禁止转售或赠与。如果携带入境的物品超出免税范围,超出部份将被课税;转机过境旅客若携带过量的物品其超出免税范围的物品必须存放於海关,并且自行负担保管费。

  另外,携带入境的酒类与香烟的标签、盒面与包装上不得有“新加坡免税品”(SINGAPOREDUTYNOTPAID)字样;香烟包装上有E标示也不得携入,任何条装香烟经由空运、陆运或海运方式入境都必须付税,免税香烟只售给出境旅客。

  其他的禁止、管制与限制品

  *管制药物与精神镇定剂
  *鞭炮
  *手枪与左轮手枪型打火机
  *玩具印币与纸钞
  *盗版刊物、录影带、碟片与录音带
  *濒临绝种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猥亵的衣章与出版品
  *危险与叛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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