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演变
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便捷移民通道之一。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经商背景、年龄、学历及英语都没有要求,很适合有雄厚资金但不能申请其他职业类移民的海外投资者。其次,“一人申请,全家绿卡”,不需要像亲属移民那样让家人经历漫长的排期等待,而且不需要想婚姻绿卡那样面对移民官的面试,申请由律师直接递交移民局即可。特别是随着近日加拿大投资移民提高了门槛,在本月由目前80万元加币(约518.6万人民币),涨到160万加币(约合1037.3万人民币),这使得向美国投资移民人数出现增长趋势。
投资移民的产生和演变
美国投资移民政策最早始于1990年。美国1990年依效加拿大,在新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设立了简称为“EB-5”的投资移民类别。因为加拿大投资移民带给加拿大资金和经营的人才,美国亦想通过移民方式引进资金。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实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者到美国投资,新创立企业或者购买原有的企业,从而为美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但是美国像加拿大南阳从投资移民项目中获得资金和人才,在1990-1993年之间,该项目要求投资者投资100万美金,并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由于资金要求过高,且有创造就业机会的压力,所以当时申请人数很少。
1993年,EB-5移民法又增设了“地区中心移民方案”,投资者只要投资50万美金到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即可,且不要求必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间接创造也可以满足要求。大大降低了对投资者的要求。
美国移民局依移民法交给的投资移民EB-5报告书中,指出过去9年的时间,每年一万名额的投资移民,都因为未如预期的受欢迎,而名额都有剩余。美国的投资移民当时以香港的资金和商业人才为对向,希望1997 年的回归能为香港的资金流到美国设置一条通道,于是美国于1996年对投资移民进行了改革。
1996年开始,移民局放松了不少条件,投资的方式和聘用工人的计算方式等,使投资者可以透过美国现有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可以用借款的方式减少真正投资的数额等。
但是由于投资移民没有对美国本土经济带来明显好处,移民局认为大部分的投资移民并没有达到到美国投资创业的要求 ,1997 年11 月移民局 检讨投资移民,并于98 年2 月美国国务院命令所有批准的投资移民案都从各地领事馆交回移民局重审,3 月 11 日 移民局发出备忘录,暂停和搁置了投资移民的申请案 。
1998年 8 月 31 日移民局依据四个投资移民案的判例,实行了投资移民大改革,改变了实施6 年的美国投资移民办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对投资资金的来源、数额、贷款及分期,以及投资的回收有了不同的解释及规定。例如,投资资金不能以“信托”方式处理,移民局认为信托不具创业的特性;移民局禁止投资移民在取得居留权后,把投资回销给原企持有人;移民局不认为在初步投资后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以及投资者应明报投资款来源的细节等。
美国投资移民受到中国投资者青睐
在美国移民局重新开放投资移民申请后,一下吸引了主要来自亚洲投资者的青睐。
让美国没有想到的是,原以吸引香 港97 年涌出资金为目地的投资移民,虽没有达到原计划的目的,却意外地获得经济正在飞速发展、个人财富正在增长的中国大陆人士的青睐。
据统计,资移民以亚洲投资者占最大多数,有81%的投资移民来自亚洲,9%为欧洲投资者,5%从南美洲来,其余来自其世界其他各地。其中,每年办理的投资移民都是以中国大陆的人士为最大宗,其后才是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人。
特别是金融危机袭击全球的这两年,美国经济恢复缓慢,继续海外资金和就业创造,中国经济受到的影响较小,投资美国的趋势在中国变得火热。根据一个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负责人斯威跟(Kraig A. Schwigen)表示,根据他区域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投资者比例从2008年的24%增加到2009年的69%。
其次,由于中国大城市的消费成本提高,特别是房地产市场趋于泡沫,房价攀升幅度过大,北京和上海普通房房价都超过三、四百万。因此在中国大城市流传着“买房不如投资移民美国”的一句话。美国和欧洲经济疲软,以及中国经济发展强劲的经济气候,刺激了中国投资者对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前所未有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