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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提醒:美加强移民绿卡检查 未能出示者将遭处罚

文章来源:互联网 编辑:Cabbage 时间:2011-03-30 10:35 浏览次数:

美国移民当局近期加强对永久居民随身携带绿卡的执法检查,凡18岁以上的永久居民若未能出示绿卡,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金或不超过30天的监禁。移民当局同时指出,擅自复印绿卡可构成伪造文书罪名。

根据美国移民法,每位年满18岁的外国人必须随时随身携带绿卡或绿卡收据。违反者犯有轻罪。一旦被定罪,每条罪可处100元以下的罚金,或不超过30天的监禁,或者二者并罚。而根据美国法典(USC)的要求,上述表述基本相同,但违法罚金上限为500元。

目前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已在各地的指纹采集中心向永久居民发出书面通知,原本在提取指纹时仅出示驾照或护照等证件的要求,已变更为申办回美证(Reentry Permit)的永久居民必须携带绿卡方可获受理。

在华人小区,有许多华裔移民因避免遗失或损坏而不携带绿卡(I-551)、工作许可卡(EAD)或社会安全卡(SSN)等政府颁发的证件,而是以彩色复印件取而代之,却反而在突检时被罚。

移民当局指出,任何移民文件都不可以任何形式进行彩色复印后充当正本文件使用。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和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均有权在移民检查或是在边境检查时,对伪造移民文件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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