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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国如何避税?增值房产在落地签证前卖掉或赠与

文章来源:深圳华商 编辑:Julie 时间:2014-05-13 11:32 浏览次数:

最近,中国大陆新富掀起美国投资移民潮。很多申请人是以拥有大量中国上市公司股票、资产、或事业的先生当主申请人,拿到临时绿卡后,妻和子女留在美国,自己留在中国大陆奋斗,成了空中飞人。这样的申请移民存在问题。

美国税法规定,移民前增值未卖的财产,在移民后出售,以原来的成本(cost basis)而不是以拿到绿卡那天的市价当成本。

增值税是以卖价减成本来计算增值,成本低,增值多,税就多。美国绿卡采用“登陆”制,亲身到美国报到才算,所以在申请绿卡或报到前,要先做“洗税”的规画。

第一是把增值的财产在落地签证前先卖掉或赠与。亏钱的财产则留下来,等拿到绿卡以后再卖。做前要谘询懂国际税法的会计师或律师,因为牵涉到母国和移民国的税法和所得税条约的所得认定和扣减、税率、税级的不同。在少数情况下,留下增值反而有利。移民前三年内把财产赠与给信託,也当成移民后第二天的赠与。

第二是针对退休来美者。很多人拿到绿卡后急匆匆地办退休来美国,结果几十年辛苦赚来的退休金要在美国一次缴税。这些退休金在原居地往往是免税的,也没有外国税可以扣抵。因此,想办全退的人,在报到前要办好退休手续,如此可以不缴美国税。如果来不及,那么领月俸,税率低。千万不要一面领退休金不报税,一面在美国当穷人领社会救济金 ( SSI),抓到是“双重犯罪”。

第三是在移民搬到美国后三年内卖自住宅,如此可以享受个人25万(夫妇50万)的自住宅增值免税的优惠。如果拿到绿卡后没搬来美国,还继续居住在原住宅,就没有三年的限制。如果准备把自住宅留待去世后传给子孙,也不必匆匆卖房。

第四是“只要绿卡不要税”。投资移民时,以不赚钱、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另一有钱的配偶当眷属。当空中飞人的中国籍配偶每年不要在美国居留超过120 天,就可以选择当“合约国非居民”,在美国境外的资产和收入都可以不必在美国报税和缴税。

香港和澳门不适用中美所得税条约,台湾没有和美国签订所得税条约,所以港澳台居民没这个优惠。做这选择时,要注意共同(联合)财产,夫妇各有一半权利的问题。而且,用这方法要有随时失去绿卡的打算,因为用非居民身分 报税可能被解释为没有久居的意愿,採用前需和移民律师商量。

第五是“合法避税”,即利用免税、所得税条约、和外国税扣抵 (foreign tax credit)等租税优惠来减税。如果已到美国报到而来不及“洗税”,那麽只能用这个方法。一般而言,从税率比美国高的国家来,原居地缴的税比美国高,外国税扣抵可以免掉全部或大部分美国税。所得税条约也可使税率降低。

来源:移民那些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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