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现在EB-5项目为什么只能选择直投?

文章来源:未知 编辑:yang 时间:2015-06-02 15:30 浏览次数:

美国投资移民现行政策到2015年9月30号到期。现在的政策是2012年延期的,期限为3年。如何变更,没有人说得准,可以预见的是,条件和门槛只能更高。如果您的申请是2013年5月1号之后递交的,那么您今年是不可能领取到签证的。排期之后有可能是排期倒退和7%配额法律实施。这对区域中心项目影响巨大。但是政策到期并不影响直投项目。因为直投项目是EB-5永久项目。所以直投项目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将更具优势!


美国投资移民开始于1990年,当时的定义是“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因为这个移民类别是属于美国移民局基于就业移民类别中的第五优先类,所以,又称为EB-5投资移民。


时间到了1992年,美国政府决定进一步放宽美国投资移民EB-5的政策要求,重新将投资移民的定义调整为“外国投资者将有合法来源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投资于美国任意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的企业,为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超过10名全职员工,投资人及家人即可获得美国绿卡”。法律规定对它每年进行一次检讨,决定是否继续推行。后来,在2012年变更为每3年进行一次检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


也就是说,自1992年之后,美国投资移民就有了两个类别:“区域中心计划”和“直投计划”。 因为“区域中心项目”的EB-5投资移民门槛低,因此大受欢迎。到现在,移民局受理的申请中99%的都是基于这个“试验计划”的投资,“直投”的永久计划反倒被人遗忘了。

 

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的主要区别

 

这两项投资移民计划的区别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就业方面、绿卡方面和退款方面。

 

1、就业方面

 

 “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依靠的是计算公式。移民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研究和调查计算是否正确,几乎每个项目都要补充大量新文件;而“直投项目”是直接雇佣,项目计划书中会很明确地指明雇佣岗位、人数和雇佣时间,清楚具体没有水分。移民官一目了然,自然会很快给予通过。所以,在移民申请能否获得成功方面,“直投项目”是确定无疑的,不会有变数。

 

2、绿卡方面

 

美国投资移民所获得的绿卡,首先是一张临时绿卡,有效期2年,这个叫“有条件绿卡”。两年到期前,申请人需要申请去除绿卡条件,这个申请叫“I-829”,如果申请成功,临时绿卡就会转为永久绿卡。到了给永久绿卡时,移民官关注的是申请人的投资是否“已经”创造了10个就业。

对于“区域中心”项目来说,移民官需要根据申请中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逐项检查投资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投资额、投资范围、用款方向、创造就业的时间等等,只有项目方完全履行了计划书的内容,没有任何变更、变化,永久绿卡的申请才会获得批准,否则就会被要求补充文件或拒绝。

对于直投项目来说,证明“已经”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只需要提供雇佣的凭证就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工资凭证和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这些确凿的证据无需移民官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评判,获得批准是确信无疑的。

 

3、还款方面

 

顺利取得永久绿卡之后,剩下的重要事情就是退款了。区域中心项目往往不仅仅借EB-5投资人的钱,还有大笔的银行贷款。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的利益和项目方的利益没有依存关系,项目方完全可以忽视投资人的利益。所以,区域中心项目最后的通常做法就是拖延时间,尽量用经营利润去还款,但是这就需要较长的时间。

直投项目签订的运营协议已经明确规定了在5年投资期内,所有的经营利润都存入“换款专用账户”,用于归还申请人的投资。5年到期时,项目管理方可以自出资金赎回投资人对于房产和生意的所有权,也可以将房产和生意抵押贷款来归还申请人的投资款。

 

区域中心项目与直投项目在申请过程中时间风险的对比

 

1、我们来看看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过程所需的时间

 

(1) 第一步是完成资料准备,递交I-526核准申请,获得档案号码;

 

(2) 第二步是获得I-526核准。根据移民局官网公布的最新数据,目前I-526核准的审理时间平均为14个月。核准之后,申请进入排队等待面试和签证,目前等待时间因为排期的原因,我们预估需要至少2年,即24个月才能获得移民签证。

 

(3) 第三步就是临时绿卡。申请人和家人通过面试,获得移民签证后,登陆美国即可获得临时绿卡。临时绿卡有效期2年,到期前,需要申请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

 

(4) 第四步就是获得永久绿卡。临时绿卡到期前提出永久绿卡申请,目前临时绿卡去除条件的I-829申请审理时间至少也要6个月,因此,从获得临时绿卡到获得永久绿卡最快也要两年半,即30个月。

 

(5) 第五步就是投资期满,退回投资款。一般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期都是五年。

 

2、“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在创造就业时间上的区别

 

美国移民局对于创造就业的时间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投资人临时绿卡有效期的2年内,必须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

 

区域中心满足这个要求,靠的是计算出来的就业。商业计划书和就业计算报告在投资前就已经写好了。对于何时创造就业、创造多少就业,移民申请前都在计划书里已经确定下来。

 

一般区域中心项目在投资人的移民申请前都已经动工,创造就业的计算主要集中在建设阶段和项目建成后的前期运营阶段,计算就业的总体时间一般也不会超过5年,而且创造就业人数最多的就是最早的建设阶段了。

 

区域中心项目一旦计划书和就业报告递交移民局,便不能做出任何变更,因为“区域中心”就是基于这个计划书批准和领取的,如果变更,所有的申请需要重新递交,重头开始。这就意味着,不管投资人的移民申请进展如何,区域中心项目都是一成不变的。

 

当项目进展和创造就业的计划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的I-526审批时间或临时绿卡发放时间延长,将导致创造就业的“法定时间”,即临时绿卡有效期的2年超出项目计划范围,导致项目已经完工、计算就业的计划时间已经结束,但是,法定创造就业的时间还没有开始或期满,从而导致区域中心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和计算就业报告失效,申请人的永久绿卡无法申请成功!所以,区域中项目在排期出现、审批时间大大拖延的情况下,无法避开对永久绿卡致命性的影响。

 

而直投项目则不同,当直投项目的申请获得I-526核准时,投资款才开始动用于项目建设。因为直投项目是移民申请人投资和拥有的独立项目,以夏园系列老人护理中心为例,中心在经营过程中可以灵活掌控两个阶段:“保利润经营阶段”和“保就业经营阶段”。这两个阶段的时间长短安排,将根据投资人移民申请的进度自由调整。在投资人拿到临时绿卡之前,这段时间不属于“法定创造就业时间”,所以就业多少不重要,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这个阶段可以“保利润”为主,雇佣少一些员工;不管排期多久,只要没有获得临时绿卡,“保利润经营”期就不结束;当申请人获得临时绿卡后,进入“法定创造就业的时间”,也就是临时绿卡有效期的2年。这两年就是“保就业经营”期,会逐步增加就业人数,达到10个直接全职员工,满足申请永久绿卡的条件。所以,直投项目因为是直接雇佣,投资项目为投资人所有,项目的雇佣时间和雇佣人数都可以根据投资人的移民申请进度进行调整安排,安全地避开排期带来的永久绿卡风险 。

 

3、区域中心项目和直投项目在还款时间上的不同

 

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期是5年,从申请人的I-526核准的时候开始(但是,由于区域中心项目往往是多人投资一个项目,项目方为了使用资金,会规定只要项目上有第一个投资人获得I-526核准,其他人的资金将一起被使用到项目上。所以,往往投资人的I-526申请还没有批准,可能5年投资期也已经开始了)。从图上可以看到,如果因为排期的原因导致临时绿卡的审批时间变长,永久绿卡的审批时间因为人数的众多也变长的话,区域中心项目将遭遇投资人的永久绿卡还没有申请到,而投资期已经满5年的情况。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项目方将只能按照协议退还投资款,宣告投资人的投资结束。如果投资结束,就意味着创造就业结束,也就等于宣告了投资人永久绿卡的失败!

 

我们在对比一下夏园系列老人护理中心直投项目。投资期也是5年,也是从I-526核准后开始计算(但这里就不存在核准前使用资金的情况,因为直投就是投资人独立的项目,不用参考任何其他人的申请进度)。即便是遇到排期导致临时绿卡审批时间延长、申请人数众多导致永久绿卡审批时间延长,投资期满时出现永久绿卡还没有审批完成,但是,因为项目是投资人所有的独立项目,投资期限也是可以随时延长的。这样投资人还能够更多地获得经营利润,并没有什么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直投项目就业无争议、审批速度快、投资可控制、配额有保障。还有,美国移民局每年1万张EB5投资移民绿卡中其实是有一个计划:3000张给区域中心投资类,7000张给直投类。这对于移民配额不足时的申请影响将是重大的!所以,选择项目时,有条件做直投项目的,就首选做直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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