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趋热 房地产取代金融资产成首选
香港入境处宣布,2003年推出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截至2009年年底,共收到9894宗申请,每名申请人申报的个人资产平均值为2143万港元。该计划旨在让在香港投资但不会在港参与任何业务的人(即资本投资者)移民香港。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规定:投资者必须符合以下准则,才有资格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
(a) 根据本计划申请来港时已年满 18 岁;
(b) 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的净资产;
(c) 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把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d)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纪录;
(e) 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投资者须要把不少于港币 650 万元投资于下列其中一个或同时投资于两个获许投资资产类别:
(I)房地产(II)金融资产
投资者可投资于下列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
(A) 股票---- 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B) 债券---- 以港元为单位,
(C) 存款证---- 由《银行业条例》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存款证。
房地产逐步取代金融资产成为投资移民者的首选
一直以来,选择香港投资移民的人基本上会选择金融资产和房产搭配,以金融产品为主。但从这几年的数据看来,投资者购买房产的比例有所加大,这跟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