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的社保基金投资模式
美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自保公助型的代表。在制度设计上,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分强调效率,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强调体现了制度的效率目标。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其主要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大部分构成。其中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工伤事故保险和失业保险四个方面,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属于强制性保险,其资金支出占社会保险支出的80%。养老保险体系下面分为三个层次,即国家强制性保险、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储蓄。
社保基金的筹集。国家强制性养老保险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政府也负担一部分养老保险金。通过征收社会保障税筹集,雇主和雇员各负担7.65%。老年、遗属、残疾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联邦政府负责,主要来源于工资税、社会保障收入税、信托基金投资利息和联邦政府财政补贴四个部分。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税、自愿投保人缴费、铁路退休账户转入经费、投资收益和政府补贴等几个部分。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来源是雇主缴纳的工薪税,按雇员年工资的3%向政府缴纳,其中2.7%留给各州作为失业保险基金,另外0.3%上交联邦政府作为管理费。工伤保险也是主要由雇主缴纳,一般为雇员年工资的2%。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美国社会保障基金分为联邦和州两个层次,联邦政府直接建立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OASI),该基金1997年已经达到6000亿美元,每年都会盈余1000亿美元左右。但是联邦政府对这部分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限制它只能购买联邦政府的特别债券,而不能买入其他证券。但是州政府管理的可以加入风险投资行业。美国的私人养老金计划并不是由雇主或企业自己管理的,大多数是由雇员代表组织成立一个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并雇用专门的管理人员从事具体的管理工作和投资运营。私人养老基金一般委托人寿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或个人受托人作为代理进行投资。选择哪个受托人,由基金管理人员决定。选择的依据是这些投资机构的资信状况。受托人并不保证投资收益和基金积累规模,而由从事咨询的精算师评估基金投资收益和积累规模是否适宜。基金进入信托投资机构后,其投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公司股票、海外投资、房地产业。《雇员退休金保障法》颁布后,政府对私有退休金的法制化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如退休金经营信息披露和通报的监管,公司必须按年度向员工通报退休金账户的经营概况以及员工个人的收益等。
从管理主体看,我国社保基金与美国OASI基本类似。但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国家社保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估和监管模式还存在不足之处。美国联邦政府管理公共养老计划基金审慎性的管理经验很值得我们吸取。从2000年到2004年,美国私有退休基金在资本市场中损失较大。根据美国退休金保险公司保守估计有3000亿美元的资金损失,这种失败的教训值得我们警惕。美国州政府规定积极支持养老金投资机构作为股东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管理和监督、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后不适宜短炒、股票投资比例不适宜提高过快等都值得我们借鉴。